---
title: "裁員潮來襲？從花旗裁員事件看懂「大量解僱」的眉角"
slug: 20250621
url: https://hrlearning.com.tw/posts/20250621
published_at: 2025-06-21
modified_at: 2025-06-21
author: "人資小週末"
category: "人資小百科"
tags: ["職場變動", "企業責任", "勞工權益", "大量解僱", "裁員潮"]
access: public_access
---

# 裁員潮來襲？從花旗裁員事件看懂「大量解僱」的眉角

By **人資小週末** | 2025-06-21

裁員潮來襲？從花旗裁員事件看懂「大量解僱」的眉角撰文者：曾姿綺一、前言：花旗銀行中國區大規模裁員 全球金融巨頭花旗集團近日宣布，預計在今年第四季前，裁撤中國境內約3500個科技職位。這不僅讓數千名員工面臨失業，更是花旗全球削減2萬名員工重組計畫的一部分。這波裁員主要針對上海與大連的科技服務部門，旨在精簡營運、強化獲利。然而，在中國經濟放緩、地緣政治緊張及金融監管趨嚴的多重壓力下，花旗的決定也引發外資銀行可能撤離的疑慮。面對這波「裁員潮」，企業如何確切執行大量解僱？本文將以花旗案例為鑑，深入剖析「大量解僱」中公司的考量與勞工應有的權利，幫助讀者理解其定義，並學會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二、公司的算盤vs勞工的權益 本節將從資方與勞方視角出發，詳細解析大量解僱的法規定義與流程，以及勞工應享有的主要權利。旨在協助企業在法律規範內進行合理的裁員決策，並賦予勞工面對解僱時，爭取並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資方視角】大量解僱的定義與流程 當企業面臨經營困境或組織重整時，裁員有時是不得不的選項。然而，當裁員規模達到一定程度，就必須依循法律規範。在台灣，主要依據的是《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對於資方來說，理解這部法律的定義與流程，是合法執行大量解僱、規避法律風險的關鍵。1. 大量解僱的定義在《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中，詳細規定了事業單位因併購、改組而解僱勞工，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統計標準總勞工人數60日內人數解僱單日解僱人數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未滿30人10人以上-30-199人總勞工人數1/320人以上200-499人總勞工人數1/450人以上500人以上總勞工人數1/580人以上同一事業單位不限200人以上100人以上2. 大量解僱的流程雇主通報義務－大量解僱協商－合法大量解僱(1) 至少提前60日通報主管機關當企業符合大量解僱條件時，需在至少60天前將解僱計畫書提交給地方勞政主管機關，並通知勞工代表與公開公告。然而，若遇到天災、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則不受此60天預告期的限制。(2) 通報後10日內進行大量解僱協商提交解僱計畫書後，勞資雙方需在10天內本著勞資自治精神，盡快協商。若無法達成協議，地方勞政主管機關應在收到通知後10天內召集勞資雙方組成協商委員會，繼續協商以尋求解決方案。(3) 合法大量解僱須知地方政府提供就業服務地方勞政主管機關於協商委員會成立後，應指派就業服務人員協助勞資雙方，提供就業服務與職業訓練之相關諮詢。禁止歧視解僱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時，不得以種族、語言、階級、思想、宗教、黨派、籍貫、性別、容貌、身心障礙、年齡及擔任工會職務為由解僱勞工。禁止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為保障勞工權益，若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後，積欠勞工退休金、資遣費或工資，金額與人數達《大解法》第12條規定，且經地方勞政主管機關限期清償卻未履行，中央主管機關可函請入出國管理機關，禁止該事業單位的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即使事業單位歇業，只要積欠金額與人數符合前述規定，且未限期清償，同樣適用此禁止出國的措施。優先重新雇用如果事業單位在大量解僱後又復工、改組其他營業性質類似的公司，或另有雇員需求而招募工作性質相近的勞工時，應優先雇用先前被大量解僱之勞工。【勞方視角】勞工在大量解僱中的主要權利 面對突如其來的大量解僱，勞工往往感到徬徨無助。然而，在台灣的法律框架下，勞工並非毫無保障。了解自身擁有的主要權利，是勞工在危機中保護自己的第一步。1. 資遣費與預告期間工資請求權這部分是勞工離職時最直接的經濟補償，包含資遣費的計算方式和預告期間的規定，如下表所示： 計算方式預告期間工資《勞動基準法》第16條規定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時應給予的預告期間，以及未預告時應給付預告期間工資。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資遣費舊制《勞動基準法》第17條一、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新制《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六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17條之規定。2.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請求權與失業給付(1) 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依據《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3項規定，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此時，勞工可以請求雇主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書。(2) 失業給付此部分涉及勞工在失業後的社會保險福利和申請必要文件，主要依據《就業保險法》之規定。就業保險之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得請領失業給付。 三、結語 在變動劇烈的全球經濟環境下，「裁員潮」已成為企業面對經營挑戰時的一種現實選擇。從花旗集團的大規模裁員事件中，我們不僅看到了跨國企業為提升獲利能力、精簡組織架構所做的調整，也深刻體會到勞工可能面臨的衝擊。 本文旨在釐清台灣《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中，資方在執行大量解僱時應遵守的定義與流程，包括提前通報、勞資協商以及確保相關權益的合法執行。同時，我們也從勞方視角出發，詳細說明了勞工在面對非自願離職時，應知悉並積極爭取的資遣費、預告期間工資，以及最重要的失業給付與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等基本權利。 這些「眉角」，對於企業而言，能確保在符合法令規範下，合法且負責任地進行組織調整，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爭議與法律風險。而對廣大勞工而言，掌握這些關鍵資訊，則能在挑戰來臨時，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減輕失業衝擊，並為下一步的職涯發展做好準備。期盼透過勞資雙方對法規的共同認識與遵守，在變動的時代中，共創一個更穩定、更具保障的勞動環境。 參考資料：知名金融巨頭宣布裁員！「3500人一夕失業，全球將裁2萬人」外資銀行恐掀撤離潮全球法規資料庫《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全球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全球法規資料庫《勞工退休金條例》全球法規資料庫《就業保險法》勞動部-大量解僱圖解大量解僱勞工的合法通報流程、期限、違規罰款資遣懶人包：10 個你一定要知道的重點！從資遣費計算到流程大整理我的E政府-失業給付申請勞資爭議處理-法律信箱
